2)第七百七十二章 真情告白_诡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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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气炼制的,所以,当戒指戴在手上的时候,完全没有管到底是大了还是小了,而是在戴在手上的那一刻,完全契合在了林凤仙的左手无名指上面。刚刚好,不大也不会小,甚至,他会随着林凤仙的指头的动作而产生变动。有点像是那那种橡胶圈,但是,要知道这个东西可是比橡胶圈要好很多了,舒服,并且,意义不一样,功能,更是天壤之别。

  看得出来,林凤仙很是喜欢。

  其实,我之前倒是也认真的考虑过了。

  我们这样的人,俗世的物质的东西,已经完全对我们来说是没用了。不用吃饭,不用喝水,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幻化的,并无实质。当然,我不是给我买不起戒指找借口,毕竟,作为神宗的宗主,买一只人间界最贵的戒指的财力,还是有的。只是,在胡一童说完女孩子的心思的时候,我的心思也开始活络了起来。

  我想要给李凤仙给一个和别人完全不同的,不一样的戒指,世间独一无二的戒指,才能够配的上我心爱的她。而这个东西,也只能是由我自己做出来,任何工匠的打磨,都将是对我们感情的亵渎。

  因此,我想出了这么一招,将自己的精纯元气化作一个戒指,同时,将我的神识链接在上面,这样就可以让林凤仙时时刻刻的感受到我,而我,也可以时时刻刻的感受到林凤仙的存在了。并且,就算是在紧急时刻,我也能够感应到,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保护我的爱人。

  看的出来,林凤仙也是明白了我的一番心意的,看上去有点感动。痴痴的望着我,不说话。

  “凤仙,我已经想好了,当然,我也想了很久了。等我去过一次青墟,等我回来,我们就将神宗交给大胡子和独眼龙管理,而我们,去找神谕的人。

  神谕的宗主,倒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们可以在山林里面,每天和他们论道轮道,也可以采点茶叶,自己晾干煮茶喝,我想,那一定别有一番风味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大都市的生活。到时候,我们拿一部分神宗的钱财,在你所喜欢的大都市,买一套大大的房子,布置成你喜欢的样子,然后我们住进去。我们可以在那里休息,玩耍,睡觉。什么事情,都可以在那里做。

  当然,等我们老了,我们可以挽着手,拉着彼此,去不远的超市里面,找那些最便宜的东西,一个一个的对比,一个一个的寻找,最后出来的时候,还要和售货员锱铢必较的计较一下他给我们少找的那几毛钱。当然,也不用等我们老了,我们可以幻化做是老头老太太,去完成这件事情,只要你喜欢,就好。”

  “我们也可以去大海边,买一间小小的房子,每天晚上,都在海浪拍打海岸的声音当中睡去。每天都在海鸥的鸣叫声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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