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四、通通该杀_明末朱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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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危险地界了。

  方护卫挥了挥手,一名刀手离了队,纵马向前去了,看来是充当斥候,先探明前路。朱元璋心中暗赞,这个家伙虽然有点看不起人,但心思还算细腻,知道派出斥候,就比普通人高明了不止一截,应该是曾经当过兵的。

  现在是天启七年,农民大起义虽然还没全面暴发,但是陕西境内已经非常乱了。后世的人习惯把崇祯元年白水王二领导的起义作为明末农民战争的起点,这个是没问题的,因为大乱是从这里开始。

  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在白水王二起义之前,已经零星发生过许多次小的起义,这些小起义波及面积很广,发生非常频繁,有着很强的流动性的突然性,虽然没有形成大规模,但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杨嗣昌曾经给崇祯皇帝写过一份奏疏,这份奏疏就说得非常明白:“流贼之祸,起于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其时河南抚臣张我续、道臣王景邀击之于孟津,斩首二十余级,飞捷上闻。于是不入潼关,而走山西以至延绥,不敢归伍而落草。庙堂之上,初因辽事孔棘,精神全注东方,将谓陕西一偶(隅)不足深虑。不期调援不止,逃溃转多。饥馑荐臻,胁从弥众。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

  在地方志里,也有早期起义农民流动于各地的零星记载。如《汉阴县志》说,“万历四十三年,流贼劫掠乡村,出没无常,为地方患。”《霍州志》载,“天启三年,流寇突至霍州南关,杀数人。”《洋县志》载,“天启四年七月,流贼突至斜堰河坝,杀死周之弘,邑为骚动。”《西乡县志》说,“万历十八年,流贼俞士乾率众犯境。天启七年,流贼王魁禄率众犯平地等处。”《国榷》也记载了四川巡抚尹同皋上言:“陕西流盗由保宁入川,蹂躏广元、神宣之间。天启六年八月,神宣指挥吴三桂御之,斩三级,一系贼魁。十二月,又从眉林沟入犯,守备王虎等御之,斩纪守恩等十二人,追至宁羌界。秦蜀两道,事权宜兼制,乞敕陕西各道府多方缉抽。从之。”

  此时的陕西地界已经是风声鹤唳,处处皆匪,所以马家送个三小姐去澄城*县,才会如此紧张,派出最心腹,最有战力的队伍。

  不一会儿,派出去当斥候的刀手从前面返回,第二刀手又纵马向前奔去,两人轮个班。这种斥候轮换也是军队常用的手法,派出去的斥候必须在规定时间里返回,报告前面的情况,否则后面的军队就认定斥候已经被敌人杀死,会进行紧急备战。

  返回来的刀手对方护卫笑道:“前方五里之内没有陷阱,只有几个小毛贼,趴在山坡上面,看到我的骏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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