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五十四章:握手_狂医豪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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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饶,说陈当归故意握疼他,那么他的面上反而不太好看。

  毕竟他一米八五的个头,又那么壮硕,居然还被陈当归捏疼,这些年的训练都训练到哪里去了?

  邱胜男有些惊诧地看了陈当归一眼,又将疑惑的目光投向施迩,似乎在询问:施迩为什么连陈当归都握不过。

  施迩翻了翻白眼,没有回答,他如果知道答案,就不会自取其辱了。

  他怎么能想象到,陈当归瘦弱的身躯下,竟然隐藏着这么恐怖的爆发力?

  陈当归加剧力道的瞬间,施迩只觉陈当归的手掌像是烧红了的钳子一样滚烫。

  “几位女士,先生,您好,这是我们酒吧的菜单。”

  侍应生很快来到了桌前,将菜单递交了上来。

  三女将注意力放在点菜上面,场间气氛这才缓和了些。

  只是趁着三女点菜,施迩瞥了陈当归一眼,眼中满是怨愤,似乎在向陈当归宣战。

  陈当归微微一笑,挑衅也似地拉起夏晚歌白嫩的小手,根本没有搭理他。

  这让施迩更加愤怒。

  他好歹也是正在创业的黄金单身汉,难道还比不上区区一个废物赘婿?

  施迩看向邱胜男。

  他什么都没说,但邱胜男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在出来聚会之前,施迩就说过,希望邱胜男能够帮一下他,他想要拿下夏晚歌。

  邱胜男对于未曾谋面的废物赘婿也没什么好感,倒是和施迩算得上是好朋友,当即一口答应。

  况且,夏晚歌和施迩在一起,可远比和一个让她不开心的废物在一起强多了。

  “好了,就这些。”

  很快,几人便点好了烧烤和啤酒。

  将菜单交给侍应生后,邱胜男将目光投向楼下正在唱民谣的女声,叹了口气,道:“这女孩子唱得的确不错,只是总听民窑,听得都快腻了,要是能来一首流行情歌就好了。”

  “诶。”

  忽然,邱胜男仿佛想到了什么,冲着施迩挑眉道:“施迩,你不是学习过一段时间流行乐吗?要不你给咱们唱首歌助助兴?”

  上次夏晚歌回山羊市的时候,几人聚餐之后去了KTV,施迩唱歌的确很好听,这一点夏晚歌和华小妹都是知道的。

  华小妹能给上市公司总经理当助手,也是个心思灵敏的人。

  她立马意识到邱胜男的意思,当即笑道:“好啊,施迩唱歌那么好听,就给咱们唱首歌助助兴吧。”

  “唔……既然两个大美女都说了,那好吧!”

  施迩心里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但表面上却咂了咂嘴,装出一副被迫献艺的样子。

  施迩看向夏晚歌,微笑道:“晚歌好久没来山羊市了,这首歌理当献给晚歌。晚歌,你想听什么?”

  “额……”

  夏晚歌一愣,道:“随便吧?”

  “哪能随便?”

  施迩立马道:“那就唱一首,你上次来山羊市的时候在KTV连续唱了两遍的那首情歌。那首歌本来我是不会的,但你喜欢,于是我就多加练习了一下,等会儿你听听看。”

  说着,施迩挑衅地看了陈当归一眼。

  他这句话的意思表示,他曾和夏晚歌一起在KTV唱过情歌。

  这首情歌他也是为了夏晚歌才学的。

  对此,陈当归只是讥笑一声,并未过于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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