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零三章、流言_王妃反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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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的话不光他的服装厂能做大做强,说不定他的儿子也能跟着这几个姐姐姐夫借点光什么的。

  可惜,李小莲这次似乎拿定了主意。谁的话她也不听,什么也不求。

  孙小燕知道这个消息又晚了两天,彼时的她正忙着磨她的妈妈答应她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孙母之不同意做掉倒不是想留下这个孩子,而是这个孩子月份太大了。引产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她怕万一伤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可问题是孙小燕真心不想要这个孩子,刚一开始留着他是为了跟金珠打官司,想多要点赔偿金少出一点罚没款,现在官司打完了。这孩子留着还有什么用?

  她才不想被这个孩子困住留在乡下带小孩,先不说养两个孩子要多少费用她能不能养得起,就是这操心劳力她也做不到。还有,杨大山死了,没人挣钱给她花了,她不能坐吃山空吧?她得为自己后半生考虑吧?

  而考虑的结果不外乎是两条出路,嫁人或者是挣钱养老,挣钱倒还好说,打工开店都行。可嫁人就难了,本来她的名声就够不好的。现在杨大山一死,和金珠的这个官司打了好几个月,名声早就传了出去,方圆百里的人谁敢娶她?谁又愿意娶她?

  所以思来想去的,孙小燕决定出去打几年工,一方面是挣点钱,另一方面是看能不能在外面找个男人嫁了。

  如此一来,她肚子里的孩子就不能留了,谁会要带两个孩子的寡妇?更何况肚子里的那一个居然还是男孩,所以她才会不顾危险想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可巧这个时候刘丽娟去县里进货听到了这些传闻。回来当一件大事跟孙小燕说了。

  刘丽娟的意思是让孙小燕把金玉送回杨家,这样的话金玉也能跟着金珠几个去帝都,有金珠几个这么厉害的哥哥姐姐,还有黎想这么一个大明星姐夫。金玉的日子还能差了?

  “金玉我是要留在身边养老的。”孙小燕不傻,她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是因为有金玉这个女儿打底。

  不管怎么说,她有一个自己生的娃,将来万一她老了没人管了,金玉不可能不管她。

  这金玉要去帝都了,她老了找谁去?

  “小燕啊。你平时不是蛮聪明的,这会怎么就拐不过弯来,这金玉已经四岁多了,能记事了,母女天性是变不了的,到什么时候她也知道你是她的妈,到什么时候她也得管你这个亲妈。”

  刘丽娟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劝说孙小燕把金玉送走,主要是因为她不希望孙小燕留在家里。她实在是烦透了这个又懒又馋的小姑子,有她在家,公婆伺候她一个都忙不过来,她刘丽娟想带孩子回婆家吃顿饭还得亲自动手。

  此外,公婆时不时地打电话给她让她从镇里买点肉和鱼什么的送回家。

  非但如此,孙小燕还时不时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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