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一十一章 怀孕_穿越成皇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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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罗马公教毫无区别,仅仅是英国化的天主教,但是由于是宗教改革新兴的教派,而且否定了罗马公教的宗教权利,常规上将安立甘宗归属于新教派系之内。

  而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所有的宗教都是反对堕胎的。

  华夏的道教经典《太上感应篇》明确指出不可以[损子堕胎];《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有[不得以药落去子的训诲];《太上老君说百病》中:[教人堕胎是一病]。《太上感应篇汇编》有这样一件故事——从前有一位女子名叫郭引凤,被两个鬼追摄她的魂魄,遍历了十八个地狱。她看到最后一个地狱,有位冥王坐在殿上,殿下有数百名妇人,每个人都有小孩抱着她们的脚在哭泣嚎叫;“还我命来!还我命来!”这些妇人有的是因不要女儿而杀死女婴;有的是把孩子打掉;有的是因为怀了私胎,就把胎儿毒死;有的是因为争执打斗,触动了胎气,而使胎儿流产...每位妇人都被戴上枷锁,而且面容憔悴,身体瘦弱,看起来十分可怜。

  而佛教里有“一失人身,万劫不复”说法,佛法认为生而为人是十分难得的,而儿女跟父母有四种缘分:报恩,报怨,讨债,还债,不是这四种缘分不会来投胎,一旦被杀(堕胎),这四种缘分会变质为仇恨,甚至仇上加仇。《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中指出,堕胎是五大重罪之一,即“世间有五种,忏悔难灭。何等为五?一者杀父,二者杀母,三者杀胎,四者出佛身血,五者破和合僧,如此恶业,罪难消灭。”

  基督教经文(《创世纪》、《出埃及记》、《路加福音》、《马太福音》…)把未出生的胎儿与儿童和成人视为同等,同样是一个具有神的形象,而有位格的人。人与人是平等的,生命的主权掌握在耶和华神的手里。既然如此,那么你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他们在受孕那一刻开始已照神的形象被造。在妊娠时期,他们的生命在神眼中堪为宝贵,是受到神禁止杀人的诫命所保护(《摩西十诫》弘有“不可杀人”的诫命)。

  《天主教教义》中“婴儿自受孕之初,就有生存的权利。”堕胎,是一个“罪恶的行为”,违反道德律。在历史上,教会的教父、主教及圣师都教训人同样的教义,虽然他们对天主付给灵魂的时间有不同的意见,但对不许堕胎,则毫无疑惑。

  先不说伊丽莎白王后是虔诚的教徒,以王后的身份堕胎,那也足以引起轩然大波了。

  烦躁的来回走了几圈,雅尼克也不能判断伊丽莎白王后说的是不是真的,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他的。

  现在可没有什么DNA亲子鉴定技术,虽然此时德国的生物科技已经诞生了分子生物学,可至少也得20年后才会出现相关技术。

  而现在嘛,亲子鉴定的主流技术是血清学检测法。但是血清学检测并不能解决问题生物学关系,血清学检测的排除能力仅为40%,这意味着单独使用这种技术,在解决质疑的生物关系方面无效。

  还有个不怎么成熟的HLA技术,虽然可靠度也远不如DNA技术,可结合血型分类,血清学测试等多种手段,还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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